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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申请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下列条件:
①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②有相当于购买(新建商品房、房改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20%以上的自筹资金(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20%;购买住房面积在90-144平方米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30%;购买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40%;);
③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④同意以具有全部产权的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
⑤申请人必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一年、间断三个月的不予办理);
⑥没有住房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⑦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有何规定?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长期限:新建商品房为30年、二手房为20年。且贷款期限加上借款人借款时的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特殊工种的,按实际退休年龄计算。短期限为1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2011年7月7日,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4.45%、5年以上年利率为4.9%。二套房利率在此基础上上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