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为20%;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网店登录 免费开店 技术支持:杨敏
第1年